2019年10月9日,由中汽中心检测认证事业部天津汽车检测中心(以下简称天检中心)主办,全国机动车辆和内燃机无线电干扰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D分会)承办的“GB/T 18655-2018 电机带载测量不确定因素评估工作组和CISPR 36国标转化工作组启动会”在西安成功召开。来自国内外主要整车及零部件企业、科研院所、检测认证机构、设备供应商等50余位代表参会,D分会主任委员徐立出席会议并致辞,会议由D分会秘书长任山主持。主任委员徐立在致辞中表示,随着国际标准对测量不确定度关注的不断加强,且在标准中逐渐规范化,相关人员应高度重视EMC测试过程中的测量不确定度研究。电动车和混合动力车作为国家政策重点发展的新能源车辆,市场需要相应的标准对其电磁兼容性能进行规范指导,相应国家标准《电动车和混合动力车 无线电骚扰特性 用于保护车外接收机的限值和测量方法》(采标CISPR 36)已经获批立项。此次会议将成立专门的工作组针对电机带载测量不确定评估方法和国家标准的技术内容进行研究,以切实推动汽车电磁兼容技术的发展和电磁安全性品质的提升,并不断完善汽车电磁兼容标准体系。D分会主任委员徐立致辞D分会秘书长任山主持会议来自中汽中心检测认证事业部的技术专家分享了电驱动带载EMC测评经验及不确定测试方法等方面的研究成果,针对GB/T 18655-2018 电机带载测量不确定因素评估工作组的工作内容和计...
发布时间:
2019
-
10
-
18
浏览次数:502
发布时间:
2019
-
06
-
10
浏览次数:9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落实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管理制度,积极培育营造公平竞争、良性发展的检验检测市场营商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按照取消机构许可、调整机构资质认定范围、告知承诺、自我声明、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实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管理改革。进一步激发检验检测市场内生动力,促进检验检测机构向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集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二、主要改革内容(一)取消“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许可项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不再对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实行授权(验收)许可管理,不再颁发相关许可证书和授权使用CAL标志,统一纳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自《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相关条款修订后实施。(二)依法界定、调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范围。1.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应当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无需取得资质认定。例如仅从事科学研究、医学、卫生保健及技术服务、动植物检疫的实验室以及从事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房屋鉴定、航空危险品检测、勘测测量、测绘、市政设施检测等领域的机构。2.法律、行政法规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无需再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
发布时间:
2019
-
05
-
14
浏览次数:76
各相关单位:为加强汽车产品质量监管,确保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效性和公信力,认监委于2019年3月12日发布了《认监委关于调整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依据标准的公告》(认监委2019年第6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决定将GB19260-2016《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客车结构要求》等9项标准纳入强制性认证依据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详见附件)。为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依据《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用标准修订时有关要求的公告》(认监委公告2012年第4号),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一、新申请认证的汽车产品,自2019年3月12日起,应满足公告新增标准的要求。二、已获证相关产品认证证书,自2019年3月12日起,可继续使用1年。企业可根据自身意愿,提前开展证书转换工作。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将采取到期换证、标准换版、产品变更等自然过渡的方式进行。三、对于已获证汽车产品,如无新增试验项目,无须再进行试验,可直接换发新版认证证书;如有新增试验项目,需进行新增试验,通过试验后换发新版认证证书;过渡期结束前已出厂、销售、进口的相关产品,在销售过程中,无须换发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但应符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四、对于在认监委公告发布后12个月内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我机构将暂停相应产品的认证证书;逾期三个月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我机构将撤销相应产品的认证证书。五、各指定实验室应及时将公告新纳入标准检测能力...
发布时间:
2019
-
04
-
26
浏览次数:72
GB/T 18655-2018《车辆、船和内燃机无线电骚扰特性用于保护车载接收机的限值和测量方法》于2018年7月13日发布,2019年2月1日实施,将替代GB/T 18655-2010。 南京容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为该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
发布时间:
2019
-
01
-
01
浏览次数:214
照明电器产品强制性认证依据标准GB/T 17743-201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已于2017年12月29日发布,并于2018年07月01日起实施,替代GB/T17743-2007(以下简称“旧版标准”)。 为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英文缩写CQC)依据认监委TC 05照明电器技术专家组《关于GB/T17743-2017标准实施要求的技术决议》,要求如下: 一、标准GB/T 17743-2017自实施之日起代替标准GB/T 17743-2007; 二、标准GB/T 17743-2017与GB/T 17743-2007具体差异见附件,在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过程中采用自然过渡的方式对有关证书进行转换。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当符合以下情况时: (一)需要进行全项目检测的新申请; (二)涉及差异项目检测的变更申请;应依据GB/T 17743-2017实施电磁兼容检测,并出具认证证书。 三、对于利用已有认证结果进行扩展的申请,认证委托人可自愿选择按照旧版标准(GB/T 17743-2007)换发认证证书或依据新版标准(GB/T 17743-2017)实施检测后颁发认证证书。
发布时间:
2019
-
01
-
01
浏览次数:84